湖北中孚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于2020年6月组织编制小组,启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工作,根据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》、《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(试行)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,向公众发布公告,内容如下:
1、项目简况:湖北中孚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磷复肥分公司东西泉磷石膏渣场
项目,属于湖北中孚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磷复肥分公司年产10万吨复合肥技术改造项目配套工程,位于湖北省位于夷陵区鸦鹊岭镇东西泉村3组。该磷石膏渣场分二期进行建设,其中一期渣场于2008年投入使用,目前已经封场,原有初期坝、调节水池等建筑物被二期渣场的磷石膏掩埋,其北部局部地段进行了复垦;二期渣场于2013年6月开工建设,2015年1月正式投入使用,目前处于正常生产状态,与一期渣场已经连成一体。二期工程初期坝高 5米,坝顶高程130m,最终堆积标高160m,一期及二期总占地220亩,总库容335万m3,目前库容余量140万m3。2012年通过环保验收(宜市2012年42号)。安全生产许可证(鄂)FMA安许证字(2017)030133号。磷石膏渣场等别为四等,服务年限10.3年。
2、应急预案主要负责人及联系方式
联 系 人:顾华
联系电话:13986791799
地 址:宜昌市夷陵区平云一路52号
3、征询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
1)任何有环境风险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,可在应急预案编制工作期间向
我公司提出项目环境风险和应急措施可行性意见及要求。
2)任何有环境风险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,可在应急预案编制工作期间提
出降低环境风险、应对突发环境事件措施的意见和要求。
3)任何有环境风险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,可在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,查
阅报告书全本公示了解情况,建设单位和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将提供方案或解答。
4)我公司应急预案编制组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,科学、公正、合法地进行
项目应急预案编制工作。
3、征求意见方式
在本次信息公示后,公众可通过电话(联系方式见上)、面谈(地址见上)
等方式发表关于该应急预案的意见看法。在公司生产期间,公众仍可以通过网站
电话、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向我公司提出宝贵意见。
4、公示时间
本次公示时间: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。